打折V信:8O89
8
284⒎0
关于海南买房认筹?这些知识你一定要知道! 陵水购房,海南陵水,风景优美,空气新鲜,海南陵水有极佳的天然游泳场,吸引着众多的国内外游人。
认筹是近些年海南房地产市场的新兴事物,就是通过缴纳一定数量的“认筹金”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或者摇号资格。如果开盘时放弃海南购房或者没摇到号,开发商必须无条件退换认筹金。如果你对海南购房认筹不是很清楚,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。
一、什么叫陵水县买房认筹?
所谓认筹就是开发商在项目正式发售前通过一些优惠方式,吸引有海南购房意向的消费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“排号费”、“诚意金”等费用,依照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号,在解筹时消费者可凭号顺序的先后挑选,海南购房并享受排号时约定的价格打折的优惠。实际上,任何形式的“认筹”、“内部认筹”“VIP排号”等行为,都是海南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“预售许可证”之前的非法活动,是国家明令禁止的。根据规定凡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前,发展商不得发布任何销售信息,严禁以“认筹”、“内部认购”“内部登记”等任何形式变相无证销售商品房,不得向海南购房者收取排号费、诚意金、认购费等任何含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。
有时候还有“认筹顺位”一说,因此很可能出现同一房屋有多人认购。而且,认购内容并未约定海南购海南房价格等基本条款。“认筹”的约定存在极大不确定性,并不具有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。“认筹”者要求开发商返还原先交的“认筹金”,不仅给海南购房者带来利息损失,耽误了大好的海南购房时机,还造成海南房地产市场的混乱。
二、认筹流程是什么?
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。
1、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,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“诚意金”后,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、VIP护照、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“证书”。
2、拿到这些“证书”之后,消费者即获得了“认筹”资格。但往往有“认筹”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。
3、就是所谓的“解筹”(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“解筹”)。在“认筹”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,开发商一般采取“抽签”的形式,从已“认筹”的消费者中“抽”出可以选房者。
4、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,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,挑中房号后,将与开发商签订“认购合同”。之后再是签订《预售合同》或者《海南房地产买卖合同》。
三、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 注意免责条款
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,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,海南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“诚意金”、认筹金是可以退还。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,海南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,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,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,要留心眼。
需仔细查看合同,是否有约定: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,海南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海南购房,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;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(按照法律规定,若买家不履行合同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),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“定金”,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,那就不能退款。
四、如果开发商不退认筹金怎么办?
认筹金是海南购房者陵水县买房诚信意愿的一种表达,海南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并没有确立责任和义务合约关系,既不具备法律属性,也不具备担保、惩罚性质。
海南购房者在缴纳认筹金的时候,一定要仔细看合同,确保是认筹金而不是定金,并且合同上一定要有无条件退还的条款。认筹金不等同于定金,定金是签订合同的保证金,认筹金不具有任何担保属性,只要海南购房者不愿意海南购房或者没买到海南房子,开发商就必须无条件退还认筹金!
如果遇到开发商不愿退还认筹金的,海南购房者可以向所在地建委、房管局、工商局等政府部门投诉,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,但一定要保存好缴纳认筹金时签订的合同、收据、转账单等证据。
五、勿将认筹金贸然转定金 定金返还有条件
海南购房时,一般认筹金可抵消部分定金,但不会自动转成海南购房定金,这一操作过程还需经过双方重新进行书面确认,不会未经海南购房者同意自动转成定金。定金退还是有条件的,不可能无条件退款,所以不应该贸然将认筹金转为定金。
定金和认筹金不同,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*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,又称保证金。《担保法》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,其中的定金条款,是在一方违约,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,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。然而,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,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。在这种情况下,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。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,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,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,不来签订买卖合同,或者出卖人违约,不卖此房屋,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,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,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。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,而未能签约的,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,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。
友情提示,在海南购房时尽量不要缴纳认筹金,售楼部强制要求缴纳否则不给海南购房的,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!
如果实在没办法一定要缴纳认筹金的,一定要仔细阅读缴纳认筹金的合同,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和记录,以备后来发生纠纷!
海南陵水房价。。。海南陵水买房优势:随着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,尤其是国际旅游岛政策的正式实施之后,除了三亚、海口这两个“领头羊”之外,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将目光投放到了海南二三线城市,陵水也算其中的热点区域。
打折TEL:18082
847
【陵水县房产】关于海南买房认筹?这些知识你一定要知道!此文由臻房小葛编辑,转载请注明出处!http://www.lingshuifangjia.com/zhinan/25851.html